申请协议  
申请协议

第一条 本章节受理行仅指阳光卡申请人选择领卡或送卡的营业机构。
第二条 如客户需要在网上申请阳光卡时,需在线填写《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卡(借记卡)申请表》。申请成功后,系统直接将申请表的相关信息发送到客户指定的营业网点,即受理行。
第三条 受理行根据申请表提供的信息预制卡片,并在收到申请表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客户选择的领卡方式通知客户领卡或由受理行送卡。
第四条 客户到受理网点领卡,免收工本费,挂失及其手续费等规定,遵照《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卡(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由受理行送卡时,每张卡片收取 20 元手续费(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促销期内只收手续费10元),同时阳光卡中预存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上门送卡时收取),预存资金在阳光卡送达后的 24 小时内到帐。
第六条 受理行在办理客户领卡或上门送卡时,必须仔细核对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申请人亲自签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