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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指光大银行作为承销机构依照协议推荐、协助发行人发行并包销或代销发行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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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拓宽贵公司直接融资渠道 |
| ♦ 成本优势。根据目前债券收益率结构,1年期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约2个百分点的成本优势。 |
| ♦ 短期融资券灵活性较强 |
| ♦ 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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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光大银行具有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资格 |
| ⊕ 具有专门负责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部门 |
| ⊕ 拥有一支熟悉业务规则的专业队伍 |
| ⊕ 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
| ⊕ 具有两年以上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 |
| ⊕ 市场运作经验丰富,光大银行已成为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领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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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公司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
| ♦ 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
| ♦ 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
| ♦ 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
| ♦ 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
| ♦ 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
| ♦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
|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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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公司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通过主承销商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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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融资券的备案报告 |
| ⊕ 董事会同意发行融资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
| ⊕ 主承销商推荐函(附尽职调查报告) |
| ⊕ 融资券募集说明书(附发行方案) |
| ⊕ 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
|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意见全文 |
| ⊕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附律师工作报告) |
| ⊕ 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
| ⊕ 关于支付融资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
| ⊕ 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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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
| ♦《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 |
| ♦《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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